近日,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对运输企业实施交通安全管理过程中,对8家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发出了《责令限期消除交通隐患通知书》,督促企业负责人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交通隐患,认真做好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工作。
8家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是:武汉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五站、武汉市顺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武汉市大件运输公司、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六营运公司、武汉市胜祥运输服务中心、武汉惠安运输有限公司、武汉市长通公路客运岩松分公司和武汉市联海实业有限公司。这8家运输企业有的未按要求设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有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有的车辆逾期未检有的车辆逾期未办理报废注销手续;有的挂靠车辆处于失控失管状态,还有的单位车辆发生了重特大交通事故。
如:注册地址为桥口区汉西北路的武汉市胜祥运输服务中心,实际办公地址为桥口区古田四路,这家企业所登记的104辆在籍车辆中,有85辆逾期未按期检验,车辆检验率仅为18.3%,另外还有20辆车逾期未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单位不仅未按要求设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未按要求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而且无任何交通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挂靠车辆处于失控失管状态。今年6月2日,桥口交通大队依法对该企业下发了《责令限期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
(黄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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