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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黑摩的”车主非法营运被拘7天 交管部门一月查获217起“黑三的”、拘留58人
2006年10月18日 15:27 

    昨日,三名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摩的”驾驶人被武昌交通大队处以拘留7天、罚款1000元的决定。交管部门从9月15日起共查获“黑三的”非法营运行为217起,行政拘留58人
    开着牌号为“武汉50167”残疾人摩托车的宋某某于当日12:50分在和平大道杨园车站营运载客时,被交警依法人车扣留。另一位“黑摩的”司机程某某原是湖北阳新县的一位农民,来汉后花费1100元购买了一辆拼装的无牌正三轮摩托车,通过为附近家具厂老板拖货赚钱谋生。当日中午程某某运家具到和平大道联盟路口时,被交警逮个正着。检查中,交警发现该人无驾驶资格,用于拖货的三轮车系拼装、无牌,遂将其人车扣留。当被问及是否购买了保险时,程某某一脸茫然。
    交警介绍,开“残的”的多为本地居民,并且有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占多数,而开“摩的”的九成为外地农村人口。主要从事载客及拖运货物等业务。“黑摩的”“残的”司机大多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违法超速、乱并线等交通违法行为非常普遍。此外,本市的“黑摩的”大都经过车主私自改装甚至使用报废、拼装的三轮摩托车,安全性能根本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特别是“黑摩的”90%都没有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意外事故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客无法得到任何赔偿。据交管部门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已发生“黑车”交通事故215起,造成301人受伤,4人死亡。
    据悉,交管部门从9月15日起会同残联、各区城管局联合执法,对“黑车”进行集中整治。共查获“三的”非法营运行为217起,强制报废拼装或报废的“黑摩的”150台,吊销了驾驶证138本,注销了车辆牌证146辆,行政拘留58人。
    交管部门提醒市民: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各部门的配合,要抓“黑车”的源头,从解决许多支路交通不便等问题入手,消除“黑车”生存的市场,在根本上解决“黑车”非法营运的问题。
    [法律链接] 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面包车统称“黑车”。
    根据《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及第《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对查获的“黑三的”,按此标准进行处罚:凡正常人驾驶残疾人代步车的,一律扣车,并依法拘留驾驶人7-15天;利用摩托车从事客运出租营运的,一律扣车,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注销车辆牌照;利用面包车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的,一律扣车,按每车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额度罚款,并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注销车辆牌证。
(程凡耘 张建勇 郑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