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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客车通行长江二桥不受单双号限制
2007年06月29日 10:37 

 
    昨(28)日,公安交管部门发布进一步加强长江大桥等道路桥梁交通管理的通告,以保障长江大桥等道路桥梁的安全和畅通。
    通告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
     一、长江大桥禁止载货汽车、起重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长途载客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自行车应在人行道内推行。广场北路、江汉一桥、武胜路高架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每日7时至20时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通行长江大桥、广场北路、江汉一桥、武胜路高架桥时,应按车牌号尾数分单双日通过。但出租车不受江汉一桥、武胜路高架桥单双日管制措施限制。
    二、首义广场地下通道只准许5座(含)以下小型载客汽车通行,时速限制在50公里/小时。
    三、长江二桥禁止载货汽车、起重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非机动车通行,但每日23时至次日6时准许轻型(含)以下货车通行。
    四、黄埔大街(解放大道至发展大道)每日7时至21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以上所列道路桥梁原有的交通管制措施同时废止。
    (姚信民 王晓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