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路(栅栏口至大东门)综合改造工程第一阶段市政管线施工将于2007年8月10日至9月30日进行,为保障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就有关道路交通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山路(栅栏口至小东门)全日禁止货车通行,每日23时至次日6时允许1.8吨以下微型货车通行。
二、中山路高架桥实行单向交通,机动车由栅栏口向大东门方向通行,大型客车(含公交车)、货车禁止通行。
三、中山路(栅栏口至大东门)禁止机动车停放。
四、施工路段的公交营运线路及停靠站点的调整按照《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另行公告。
五、行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应服从交通警察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临时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六、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本通告自2007年8月10日起施行。
二○○七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