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获悉,从7月15日至9月30日,省公安交巡警部门统一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亮尾行动”。集中对尾灯及刹车灯损坏、被灰尘蒙蔽,车身及尾部未按规定安装、粘贴反光标识或反光标识破损不全,运载超限物品未悬挂明显标志,故意遮挡、污损车辆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尾灯、刹车灯不亮或尾部反光标识不清的车辆,被公安机关称之为“黑尾”车辆。“黑尾”车极容易在夜间的高速公路上引起追尾、碰撞事故。在“亮尾行动”全面展开之前,记者专程随省交巡警总队来到沪宁高速公路南京收费站和南京长江二桥收费站实地采访夜间高速公路车辆“黑尾”现象。
沪宁高速公路南京收费站的值勤交警拦住了一辆车牌号为苏A4419X红色农用货车。记者注意到,此车左侧尾灯损坏不亮,被泥土覆盖的车尾没有任何反光标识,车牌也因为泥土的覆盖而看不到最后一个数字。在被交警问到尾灯怎么不亮时,司机回答“接触不好”,他随即伸手去碰了碰灯泡,灯亮了,稍一松手,尾灯又灭了。
交警查看后告诉司机,灯一时无法修好,需要贴反光标识。随即提过来一桶水,让司机洗车牌和车尾。大约用了两三分钟司机才洗净了车牌,但对车尾厚厚的泥土实在没有办法,他告诉记者这车牌半年左右没有清洗过了。在交警队员的协助下,他终于洗净了车尾,交警帮其贴上了红白相间的反光贴。
执勤的交警告诉记者,从天黑到晚上9点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他们在二桥收费站已发现各种黑尾车70余辆,估计一个晚上要用去100多只灯泡和20多张反光贴。
据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洪维志总队长介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有两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两个近70%,一个是追尾事故占事故总数的近70%,一个是夜间事故占事故总数的近70%。通过对夜间追尾事故的分析,不难发现,“黑尾”车辆就是引发这类事故的“罪魁祸首”。
虽然被交警扣车处理,但大多数司机对“亮尾行动”的做法表示理解。货车司机江先生表示,查汽车尾灯的做法很好,检查虽耽误了一点时间,但是获得了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