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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网排查 设岗守控 交管部门重拳出击严查我市“黑校车”
2007年09月21日 08:51 

 

    昨日,从市交管局获悉,即日起交管部门将在全市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黑校车”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从9月20日到10月31日,重点对全市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清查整治,特别是城乡结合地区的“黑校车”即:“无牌、无证、无保险”等无教育局、交管部门核发“校车”资质而又专门从事接送学生的机动车。

    全市将在主要路口、路段设立40个专项检查岗位,对全市运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查,并组织55个流动整治小组逐一深入到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对运送学生车辆开展“拉网式”清查。此外,全市其他交通岗位也将重点查控。

    据交管部门介绍,7月份市综治办牵头,市教育局、市交委、市公安局交管局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武综办发[2007]3号),对我市校车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对全市校车及驾驶员实行资质办证管理。

    凡未按要求到教育局办理校车及校车驾驶员证而从事运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将依法受到交管部门的查处。对无标识接送学生营运性车辆,特别是“三无”黑校车,即使用“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运送学生的一律查扣;对不按规定办理校车相应手续,运送人员获取利益的,依据《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没收非法所得,暂扣车辆,每辆车处以五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注销车辆牌证;对租用外地机动车、个人机动车和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的一律查扣;对校车超载、超速和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查处。

    交管局王升才副局长介绍,此次行动是我市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和省公安、教育、安监部门对校车管理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工作的重要行动。他呼吁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家长积极参与到此次行动中来,严格落实各项“校车”管理措施,自觉拒乘、举报“黑校车”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安全。

 
“黑校车”举报电话:122

 (郑小平 王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