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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中交警严查酒后驾车客车超员
2007年10月06日 09:49 
    “十一”黄金周期间,交警加大对酒后驾车、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112名酒司机和356名驾驶超员营运客车的司机受到罚款、记分和暂扣驾驶证的处罚。
    1日中午13时50分,东西湖交警在107国道对豫P08280号长途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这辆核载38人的卧铺客车,实际载客52人(含司机)。交警立即暂扣车辆和司机驾驶证,并立即与省客集团联系车辆将帮助该车乘客转乘,同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沈某某处以一千元罚款和记12分的处罚。
    5日12时40分,汉阳交警在王家湾路口检查鄂AP2112    小轿车时,发现驾驶人汪某身上有酒气,便用酒精测试仪对其检测,测试结果属酒后驾车。面对酒精测试仪,司机汪某交待了刚在附近酒店饮酒后驾车的事实。汉阳交通大队依法将其带回大队,并依法对其做出罚款、记分和暂扣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据悉,为遏止酒后驾车和营运客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市公安交管部门节前专门向各交通大队发出通知,要求交警进驻客运场站,对所有出场客车清点人数、核查驾驶人资格,检查司机是否饮酒等。执勤交警还在进出城口和酒店周边的道路加强检查,从路途上控制客车超员和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危及安全驾车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黄进明 程凡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