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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机醉酒驾车 领导连带受罚 |
| 2007年10月09日 17:00 |
日前,公交集团四公司发出通报,对“9.15” 醉酒驾驶公交车肇事的张某和所属单位相关领导、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经过公安交管部门和公交集团联合调查组查明:9月15日,公交集团四公司驾驶员张某驾驶556路公交车,14时抵达武昌终点站时分别向调度员和车队跟班主管进行“车有故障,报修”的报告后,独自离站就餐。大约40分钟后,调度员发现回站的张某饮过酒,便向跟班主管进行了汇报。跟班主管叮嘱调度员不再安排张某出车后,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张某继续驾车。导致19时10分张某仍然将车开走,并在雄楚大街发生撞车的交通事故。 根据调查结果,公交集团四公司做出了对该线路所属分公司领导夏某某、胡某某、董某某通报批评、对该线路主管沈某、安全员黄某某、调度员唐某某行政警告和对驾驶员张某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年)的处理决定,并通报全公司。 据悉,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该公司还制定了加大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教育等工作措施。 (黄进明 程凡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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