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二桥定于2007年10月13日23时至14日5时进行全桥荷载试验。为保证荷载试验的顺利进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就载荷试验期间有关道路交通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江汉二桥,需通行的车辆,绕行长丰桥、月湖桥。
二、行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员应服从交通警察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临时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牌指示通行。
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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