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常识 >> 正文
影响行车安全的心理状态
2007年10月31日 16:58 

  影响行车安全的异常心理有如下六种:

  惊慌失措的心理。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对瞬息万变的道路情况,不能沉着、果断,显得反应速度慢、能力差和应变措施不力。这类驾驶人在同样的车辆性能、同样的道路条件下、同样的危险情况下,心理上显得过分紧张,对事故的“先兆”表现出惊慌失措,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漫不经心的心理。驾驶车辆是一项高速度、高强度、高技术的工作,它要求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专心致志,不允许打手机、吃零食、和乘客啦呱、吸烟、看报纸等与驾驶技术无关的不良动作和习惯,精力要高度集中,正视前方,决不允许有毫不在乎、麻木不仁的心理。

  过于自信的心理。过于自信即是侥幸心理。其表现在行车过程中,不顾客观条件,坚持自己的错误想法,轻信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轻率地操作,以致措施不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这一点上对驾驶人的心理要求是,既要反对无自信心,又要反对过于自信,提倡适度和稳定的心理情绪。

  焦虑急躁的心理。这种心理是驱使开快车的内驱力,焦虑急躁的情绪是由某些客观因素造成的。如任务过重,时间定得太紧;受家庭、亲友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完某种事情;为追求效益奖金等,都会使他们产生焦虑急躁的情绪。这种情绪激发起一个“快”字经常闪现在驾驶人的脑海里,“快”字悄悄地无声地命令他换上快档,加大油门。“十次事故九次快”,都与这种情绪有关。

  自我显示的心理。不少驾驶人,尤其是青年驾驶人,普遍具有程度不同的自我显示心理,其主要表现形式是争强好胜。在他们驾车行驶过程中,如果遇到同类车型或性能、配置低于自己的车从身边超过去时,就觉得是对自己人格和技术的蔑视,于是情绪冲动,拼命地去超过对方;有的则是为了显示自己的车技,看见同类车就想超,甚至连高性能的车也敢超。这些自我显示的表现,极易造成抢道违章,发生交通事故。

  报复性心理。报复性心理在某些驾驶人身上表现得比较突出,它容易使驾驶人丧失自我控制的能力。例如,有的驾驶人遇到不讲理的行人或非机动车占道,经多次鸣笛催促让道,对方不理,即起报复和心理,逼近对方,企图吓唬对方或让对方吃一点亏,这样就使得对方惊惶失措,容易撞在车上或倒在车下。更为严重的是有极个别驾驶人在单位或家里受到某种挫折或压制后,产生强烈的反社会心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