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至2009年2月25日,东湖落雁路(沿湖路至黄家大湾)进行全封闭施工。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就施工期间有关道路交通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雁路(沿湖路至黄家大湾)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临时取消施工路段上的公交线路和站点。公交营运线路及停靠站点的调整按照《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另行公告。
三、行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员应服从交通警察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交通标志、标牌指示通行。
四、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08年10月28日起施行。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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