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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集中整治交通秩序 53名“酒司机”受处罚
2007年01月29日 11:03 


    连续3天的节前交通秩序整治中,我市交警共查获53名“酒司机”。公安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节日期间将持续严查酒后驾车行为。
    27日晚7时20分,一辆牌号为鄂AN1395的白色富康轿车沿江汉北路行驶至循礼门路口时突然违法掉头,将一名横过马路的行人撞倒。江汉大队交警赶到现场发现,被撞倒的行人因脚受伤坐在地上不能动,在迅速通知“120”后,交警用酒精测试仪测出肇事司机董某属酒后驾驶,可董某拒不承认他饮过酒,“120”急救车赶来施救伤者时,医生又通过抽血化验证实其确系酒后驾驶。
    26日晚8时许,一辆开着车窗、播放着强烈音乐的本田轿车沿沿江大道行驶至三阳路口时,被江岸大队夜查民警拦下检查。民警刚走近车窗就闻到一股刺鼻的酒味。驾车者刘某称,几个朋友从外地来汉,为了尽地主之宜特意在酒店请他们聚会。席间刘某一直声称开着车不能喝酒。可叙旧的氛围中,刘某经不住大家相劝,端起了酒杯,并一口气喝下一盏白酒,不料在散席驾车送朋友的途中被交警查获。
    当晚7时40分,在桥口区宝丰路口,正在巡逻执勤的交警纠正一辆闯红灯的轿车时,发现驾驶员张某满脸通红,经测试属酒后驾驶。张某声称单位吃团年饭,同事互相敬酒,没办法喝了两杯酒,没想到昏头昏脑闯了红灯。
    春节将至,亲朋好友聚会、单位吃年饭时,少数驾驶员情不自禁地端起酒杯,酒后驾车现象也有所抬头。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在集中警力开展节前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交警将在节日期间充分发挥 “电子警察”和酒精测试仪的作用,在酒店、娱乐场所周边设检查点,重点加强对酒后驾车、闯红灯、公交车出租车不各行其道、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和处罚力度,预防因此类违法而诱发的交通事故的发生。

(郑小平 王晓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