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管公告 >> 正文
关于天津路(胜利街至洞庭街)长江隧道施工期间交通管理的通告
2008年09月24日 16:46 

 

 

    2008年9月29日至2009年1月25日,天津路(胜利街至洞庭街)长江隧道进行全封闭施工。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就施工期间有关道路交通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天津路(胜利街至洞庭街)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需通行施工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胜利街、沿江大道、中山大道、合作路、黎黄陂路等相关道路。

    三、行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员应服从交通警察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交通标志、标牌指示通行。

    四、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08年9月26日起施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