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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驾驶证管理、机动车定期检验工作暂行规定》实施后,5月1日开始的记分如何计算?
2005年06月11日 15:44 
 5月1日后,只有51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才会被记分,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将处以警告或罚款处罚。但驾驶员有三个月未缴纳交通违法行为罚款或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直接一次被记满12分。记分周期是指初次领驾驶证的月份到次年的相同月份。在一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或因有交通违法行为未缴纳罚款而被记满12分的,交管局将公告其记分情况,告知其持驾驶证、身份证到辖区交通大队车管部门参加有关学习。5月1日前的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将全部被删除,但有交通违章行为的驾驶员仍必须交纳罚款,否则《身体条件证明》将会被拒绝接受。

    在被公告后15日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交管部门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值勤交警对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将扣留其驾驶证并通知其到辖区交通大队车管部门参加学习。考试合???后,原记分清除。驾驶人可以到扣留驾驶证所在地的交通大队领取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