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农用车更名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农用车更名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统一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
远城区辖区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在各远城区大队办理。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定期检验工作在各大队办理。
农用车行驶证的换发,结合机动车登记工作进行,原行驶证仍然有效。
各远城区大队负责受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申请;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三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