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街四唯路路口、山海关路路口将于2008年1月12日至2008年1月24日进行路口全封闭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道路交通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需通行施工路口的机动车,东西方向的经沿江大道、中山大道绕行通行,南北方向的经五福路、六合路等道路绕行。
三、行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应服从交通警察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临时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牌指示通行。
四、公交营运线路及车站的调整按照《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另行公告。
五、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通告自2007年1月12日起施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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