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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文明过马路”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
2007年04月11日 08:38 

“文明过马路”大会会场

市委副书记胡曙光在会上讲话

市文明办主任杨庚寅在会上讲话

市公安交管局局长唐昌文在会上讲话

中小学生方阵

志愿者方阵

    从即日起我市将以100个示范路口、50条示范路段为重点,深入开展“文明过马路”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为实现“四城同创”目标奠定良好基础。这是记者昨(10)日在武汉市文明委组织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交委、市园林局、市电信局、供电局、市公安交管局和各区委等部门召开的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据悉,此次活动从4月份开始一直持续到2009年底。今年宣传教育活动将主要通过对影响行人、非机动车安全通行的硬件设施、道路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清理摸底,大规模的宣传发动以及强化执法管理等措施,达到以下目标:市民群众文明交通知识普及率和知晓率达90%以上。全市公务员、文明单位职工、临街单位人员、大中学生等志愿者上路维护交通秩序出勤率达100%,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率达80%以上。行人、非机动车道路通行条件良好,交通设施齐全规范,主干道人行过街设施设置的平均距离小于300米。示范路口、路段的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分别达到90%、95%以上;非机动车停放入位率达到90%以上。涉及行人、非机动车负有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比下降20%。
    市建委、城管局、交委、园林局、市电信局、供电局、市公安交管局等职能部门表示,将通过调查摸底在相关道路修建20处行人过街天桥;彻底清理违法侵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经营摊点、夜市、违章建筑;调整公交站点、优化公交线网,逐步实现“零换乘”;及时修剪遮挡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及影响行人通行的树枝;彻底改善路灯照明不足、照度不够影响安全出行的状况;在行人、非机动车流量较大的路口、路段,增设一批人行横道信号灯、施划一批横道线,保障行人、非机动车过街安全。
    在大规模的宣传发动阶段,各部门、单位要以青少年学生、营运机动车辆驾驶人、外来务工人员等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积极开展“七个一”活动,即编印一本《武汉市文明交通常识》读本和一盘交通安全宣传光盘;印制一批“文明过马路”宣传书签、钥匙扣等宣传品,在公共场所散发;组建一支“文明过马路”宣讲团,深入单位、学校、社区、集贸市场进行宣传;在大型公共场所、公交车(出租车)等张贴一批“文明过马路”公益广告;编发一批手机短信,宣传和倡导文明交通;组织一次文明交通知识测试;举办一次“文明过马路”交通安全知识巡回展。
    团市委还将组织建立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动员和组织各类志愿者协助公安交警和协管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文明行路宣传,并定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经交管部门甄别确认的,除接受处罚外,还要在媒体曝光,使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受到社会的监督。
    “文明过马路” 是保障我市交通畅通、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不仅需要各部门的大力宣传和在硬件上创造条件,更需要每个市民能够增强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从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做起。